【葉偉麟專欄】不自殺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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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預防及治療工作,應從教育、心理輔導與治療幾個方面進行。家校教育工作從來都是第一道防線,在孩子沒自殺意念時,教導關於生命的可貴與美好,遇挫敗時情緒及行為管理,培育正向的生命態度等。但有些孩子可能因各種因素,情緒長期未能疏導,行為異常,結果出現焦慮或抑鬱症狀,甚至自殺意念或動機,這時專家介入的心理輔導及治療工作就具關鍵性作用。

 

專家或醫生首先作出全面性風險評估,再對症下藥,透過藥物,會談或心理治療技巧協助孩子處理生命危機,提供問題解決的方案。「不自殺契約」通常是由專業人員與當事人建立了一定程度互信關係之後才能有效執行。口頭承諾或書面承諾,意義提醒當事人繼續求助以及求助的對象,另一方面則是喚醒當事人的自我控制能力,能為承諾負責而繼續活下去。

 

無自殺傾向的無須簽「不自殺契約」,一般教師也不適合扮演專業人員的角色協助學生簽囑,並非像派發家長通告一樣,簽上名字收回回條。其實現代社會生活壓力大,家長絕對有必要協助孩子疏通負面情緒,當發現孩子行為或情緒有異常情況,就不要猶豫,立即尋求專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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